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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使用味精可以避免味精产生危害性?

2015年08月31日 13:46   化工知识  

关键词:谷氨酸钠

    味精的主要作用是增加食品的鲜味,在中国菜里用的最多,也可用于汤和调味汁味精于1909年被日本味之素(味の素)公司所发现并申请专利。纯的味精外观为一种白色晶体状粉末。当味精溶于水(或唾液)时,它会迅速电离为自由的钠离子和谷氨酸盐离子(谷氨酸盐离子是谷氨酸的阴离子,谷氨酸则是一种天然氨基酸)。如果在200℃以上的高温中使用味精,鲜味剂谷氨酸钠会转变为焦谷氨酸钠。焦谷氨酸钠虽然对人体无害,但是焦谷氨酸钠没有鲜味,会使味精鲜味丧失。还有如果在碱性环境中,味精会起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叫谷氨酸二钠的物质。所以要适当地使用和存放。

一忌:高温使用烹调菜肴时,如果在菜肴温度很高的时投入味精就会发生化学变化,使味精变成焦谷氨酸钠。这样,非但不能起到调味作用,反而会产生轻微的毒素,对人体健康不利。科学实验证明,在70℃-90℃的温度下,味精的溶解度最好。

二忌:低温使用  温度低时味精不易溶解。如果您想吃拌菜需要放味精提鲜时,可以把味精用温开水化开,晾凉后浇在凉菜上。

三忌:用于碱性食物  在碱性溶液中,味精会起化学变化,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。所以烹制碱性食物时,不要放味精。如鱿鱼是用碱发制的,就不能加味精。 

四忌:用于酸性食物  味精在酸性菜肴中不易溶解,酸度越高越不易溶解,效果也越差。

五忌:用于甜口菜肴  凡是甜口菜肴如“冰糖莲子”、“番茄虾仁”都不应加味精。甜菜放味精非常难吃,既破坏了鲜味又破坏了甜味

六忌:投放过量  过量的味精会产生一种似咸非咸、似涩非涩的怪味,使用味精并非多多益善。一般情况下,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,否则,就可能产生头痛、恶心、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。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、肾炎、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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